氣體標準物質是排氣分析儀日常檢查的重要手段,又是有毒有害高壓氣體,因此其管理規定非常重要。
本管理辦法包括本檢測站使用的氣體標準物質的供應商評價、類型、儲存、保管、使用,及意外事故處理等。
一. 供應商選擇
供應商應選擇權威氣體標準物質生產單位,具備相應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的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。每一瓶氣體標準物質,均附有有效的標準物質證書,其量值范圍和不確定度必須要滿足GB 18285-2018及GB 3847-2018的技術要求。標準物質證書內容應滿足國家相應規范的要求。標準物質證書內容應滿足國家相應規范的要求,并標明生產單位、聯系電話、定值方法、溯源信息、定值日期及有效期等基本信息。
二. 氣體標準物質的類型
采用8L氣瓶,新采購氣體標準物質充填壓力不小于9MPa,并配有經有效溯源的減壓閥、壓力表、浮子流量計(1~10 L/min,4級)以及耐腐蝕軟管(長度不小于2m)。
三. 氣體標準物質儲存
儲存場所應為室內,確保干燥、通風良好,環境溫度不超過40℃,相對濕度不超過90%,氣瓶遠離熱源,避免陽光直射,防止撞擊、跌落或傾倒。儲存環境內應有一個溫濕度計用于監控室內溫濕度。
四. 氣體標準物質保管
由設備管理員保管氣體標準物質,并每天記錄儲存場所的溫濕度,當環境條件不滿足時應及時上報質量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,妥善處理直至滿足要求。
做好氣體標準物質領用/歸還記錄。氣體標準物質歸還時,再次檢查氣瓶總閥是否關緊。
氣體標準物質有效期1年。
五. 氣體標準物質使用
由設備管理員每天領用氣體標準物質。將減壓閥、浮子流量計及耐腐蝕軟管可靠安裝,關閉浮子流量計閥門,打開氣瓶總閥,憑聽覺及觸覺判斷減壓閥、浮子流量計是否安裝良好,沒有漏氣。檢查減壓閥上的壓力表,當壓力表指示接近零時,表明氣體標準物質已用盡(按照標準物質使用要求,不可全部用完),需重新寄到氣體標準物質供應商重新充氣定值。
將耐腐蝕軟管接入排氣分析儀的氣體標準物質入口,緩慢打開浮子流量計旋鈕,觀察流量指示器,調節至1 L/min左右,但不超過3 L/min。使用氣體標準物質后首先關閉氣瓶總閥,再關閉浮子流量計旋鈕。
氣體標準物質用盡,寄出前應關閉總閥,拆掉減壓閥、浮子流量計及耐腐蝕軟管,然后慢慢打開總閥,將氣瓶內剩余的氣體放光,放氣應在室外進行,放氣時,出氣口應對無人處,不要用手觸碰鋼瓶及出氣口,防止排出氣體的低溫凍傷皮膚。排空鋼瓶內氣體后方可包裝寄出。
六. 意外事故處理
氣體標準物質一旦發生泄露,應***時間關閉氣瓶總閥,打開門窗換氣,疏散人群;如遇人員受傷或中毒,應撥打120送醫急救;如果發生爆炸,緊急撥打110